EB-1C:跨国公司管理人员移民(Multinational manager or executive,简称EB-1C),中国母公司或美国以外任何国家的企业(公司、合伙或独资企业均可),和美国的一个企业已有或将要建立的跨国企业关系(分公司、拥有部份股份、合营、合资均可)。申请人曾在中国母公司工作3年,至少有1年担任行政主管(负责人、经理、部门主管或专业人员均可),即可申请跨国企业高管移民。
1.在过去的三年中,受益人必须在美国雇主的海外机构(如母公司、子公司或者分公司)工作过至少一年,而且他/她必须在美国从事经理/管理工作 |
2.雇主必须在美国境内和美国以外的国家进行业务运营,提供经常,连续,系统的商品和服务 |
3.雇主必须在美国已经存在至少一年 |
浙ICP备11014373号-1 版权所有 严禁以任何形式复制,违者必究
杭州美通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
Hangzhou My Way Exit & Entry Service Co, Ltd.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398号二轻大厦A座4层4001室
Add: Room 4001, Floor 4, Tower A, Er Qing Building, No.398 Yan An Road,Hangzhou City, Zhejiang Province, P.R.C.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398号二轻大厦A座4层4001室 24小时热线电话:400-057-9991 传真:0571-883979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