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要符合EB-5签证的资格,USCIS(移民)要求投资人证明投资资金来源合法。通常来说,各种合法方式获得的资金都是可以接受的,包括工资。想要证明工资是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,提交给USCIS的EB-5申请文件中要包括大量的支持性文件。下面这些文件,如果可以得到,需要包括在你的申请文件中,用来证明工资是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:
过去五年的收入所得税纳税证明
投资者如果有,应该提供过去五年的个人纳税证明。如果公司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,那么证明进行了代扣代缴的公司纳税记录应该包括在申请文件中。纳税证明不是为了证明投资者真正纳了税,而是为了证明投资资金来源合法。如果投资人在过去五年中任何时候没有报税,对此进行解释是非常必要的。不能提供纳税证明,可以通过提供这个部分提到的其它文件来替代。USCIS确定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时,将综合审查提交的全部文件。
投资者资金来源声明
投资者应该在申请文件中包括一份声明,详细说明其工作的公司,受雇时间,以及这段时间积累的收入额。申请文件中包括一份资金来源声明可以帮助向USCIS证明投资用的工资的来源。
配偶资金来源声明
如果投资人已婚,配偶的收入声明也应该包括在申请文件中,从而证明投资资金的来源。
雇主出具的收入证明
为了证明投资资金来源于投资人的工资,EB-5申请文件中还应该包括一封投资人雇主出具的信,详细说明公司的情况,投资人受雇期间的职位及收入。
劳动合同
为了证明投资资金来源在公司工作的收入,投资人和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也应该包括在申请文件中,详细说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如果没有劳动合同,重要的是用这里提到的其它几份文件来代替。
银行对账单
为了证明一段时间工资存入了投资人的账户,申请文件中应该包括投资人的银行对账单。USCIS将会审查银行对账单,证明积攒的工资收入能够支付投资所需的资金。如果投资人的工资是用现金支付的,证明一段时间里现金规律地存进账户也可以。虽然银行对账单是证明合法工资积累的有力的证据,但不能提供对账单,也可以用这个部分提到的其它文件来弥补。正如提醒过的,USCIS确定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时,将综合审核提交的全部文件。
房产所有权证明
如果投资人拥有房产,是用积累的工资购买的,现在这个房产用于获得投资所需的资金,那么房产所有权证明应该包括在EB-5申请文件中。证明房产所有权的文件包括房产证,购房合同,体现取出购房资金的银行对账单,以及说明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。USCIS可能会询问房产是怎样被购买的,以及投资人怎样能够支付购房款。
其它资产的证明
投资人拥有的任何其它资产的证明,如定期存款,债券,股票,如果申请人是用工资购买的这些金融产品,并且这些资产将做为EB-5投资资金的一部分,这些证明也应该包括在申请文件中。定期存款,债券和股权证书是证明所有权的充足的证据。如果某种金融产品已经到期,钱已经被取出,证明取出的钱存入投资人银行账户的银行对账单也应该包括在EB-5申请文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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