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居留权的取得及移民相关规定和手续
(一)居留证
依据柬埔寨移民法规定,外国人持商业签证到达柬埔寨后,必须于抵达后2天内向所居住地区的省市警察总局外国人办公厅申请居留证,警察局收到当事人申请后,应立即发给居留证。
首次申请居留证有效期为2年,到期必须向原申请单位申请延期。
(二)移民
依据柬埔寨移民法第四章,可接受投资移民者包括:
(1)前往柬埔寨考察投资可能性者;
(2)已获发投资执照者;
有意申请者还须符合下列条件,才能向柬国内政部提出移民申请:
须具备对柬国经济、社会及文化有益的技能;
须缴保证金以证明有能力负担返回自己国家的费用,以及足够生活费;
由移民者所属国家医疗部门核发健康证明书;
工作合同;
本国政府未对申请者发出通缉。
二、聘用外籍员工的规定、承办机关及申办情形
(一)柬埔寨王国政府社会福利部发布有关企业雇佣外国劳动力的规定
所有工业、商业、服务业、运输业、公营企业、公私合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负责人或经理,以及所有具有宗教性质、具有职业培训或慈善性质企业和自由职业者、协会领导人,在雇佣外国劳动力时,这些外国人必须持有社会福利部所发的劳工证和劳工手册。
前述规定的企业负责人或经理在雇佣外国劳动力时,不能超过以下规定的最高百分比:
- 办公厅职员总数的3%.
- 技术职员总数的6%.
- 无技术职员总数的1%.
在特殊情况下,如果企业需要雇佣超过上述规定百分比的外国职员,必须事先得到柬埔寨社会福利部的批准。
违反上述条文规定者,将依劳工法第288条规定给予处分。若投资者得到柬埔寨发展委员会所核发的执照,则其可雇佣的外籍人士无名额限制。
(二)申办工作证规定如下:
外籍职工在申请工作证时,必须具备以下文件:
-贴有1000柬元印花税的申请书一份。
-护照一份。
-由内政部颁发的居留证一份。
-由柬国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良好品行证明书一份。
-由社会福利部医生颁发的智能与健康良好证明书一份。
-规定费用100美元。
-4x6正面相片四张。
三、外商子女可就读的教育机关及经营情况
目前在柬埔寨金边的国际学校主要有:
(一)Zaman International School (kh )
该校位于金边市,课程到高中,学生人数约340人,以英文授课。
(二)Western International School of Cambodia (WISOC)(kh)
该校位于金边市,课程到高中,学生人数约300人,以英文授课。
(三)International School Phnom Penh (kh )
该校位于金边市,课程到高中,学生人数约380人,老师58人,以英文授课。
(四)Northbridge International School Cambodia (kh )
该校位于金边市,课程到高中,学生人数约180人,以英文授课。